| SFMTA home > 主頁 > > 第六章歧視投訴 Chinese Title VI discrimination complaints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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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﹐三藩市交通局(SFMTA)確保為乘客提供客運服務, 不論他們的種族﹑膚色和原國籍。 如果您認為自己受排斥﹑被剝奪享受服務的權利或受到歧視﹐您可向SFMTA的監督機構提出書面投訴。聯邦法律規定﹐必須要在指控發生事件當日起計算的一百八十(180)天內提交投訴。在該機構收到投訴的當天起, 便對指控的事件展開調查﹐並於30天之內完成調查。調查完成後就會寄出調查結果的信函。涉案各方將有權在結果信函發出14天內提出上訴。 查詢更多信息或提交「第六章投訴」﹐請點擊以下的鏈接或致電415.701.4407聯絡監督機構辦公室﹐也可以致電311查詢詳情和索取免費語言協助。
您也可以向聯邦運輸管理局提交投訴。 請透過郵寄﹑傳真或電郵的方式提交已簽署的投訴表格至: 電話: 415.701.4407 傳真: 415.701.4402 電郵: OfficeofAgencyOversight@sfmta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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