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金山選民於 2026 年 11 月 3 日通過 H 提案。該提案設立每年徵收地段稅,用以支持 Muni 服務。首筆稅款將列於您 2027-28 財政年度的物業稅稅單上,該稅單將於 2027 年秋季寄出。
概覽
- 繳稅對象:舊金山大多數應繳稅地段的業主。
- 收稅方式:自 2027 年秋季起,地段稅將放入您正常的物業稅稅單,並同樣分兩期繳交。
- 資助用途:透過「強化 Muni 基金」(Stronger Muni Fund)資助 Muni 公共交通服務。
- 徵收期間:2027 年 7 月 1 日至 2042 年 6 月 30 日。
- 年度調整:自 2028-29 財政年度起,稅額會隨通脹上調。
稅款的計算方式
大多數地段的稅款主要取決於兩項因素:地段類型,以及其應繳稅建築面積。僅計算地段須繳納物業稅部分的建築面積。
| 地段類型 | 建築面積 | 年度稅款(2027-28 財政年度) |
|---|---|---|
| 獨棟住宅 | 不超過 3,000 平方呎 | $129 |
| 獨棟住宅 | 3,001-5,000 平方呎 | $129 + 超出 3,000 平方呎的部分每平方呎 $0.42 |
| 獨棟住宅 | 超過 5,000 平方呎 | $969 + 超出 5,000 平方呎的部分每平方呎 $1.99 |
| 多戶住宅 | 不超過 5,000 平方呎 | $249 |
| 多戶住宅 | 超過 5,000 平方呎 | $249 + 超出 5,000 平方呎的部分每平方呎 $0.195(上限為 $50,000) |
| 非住宅 | 不超過 5,000 平方呎 | $799 |
| 非住宅 | 5,001-50,000 平方呎 | $799 + 超出 5,000 平方呎的部分每平方呎 $0.76 |
| 非住宅 | 50,001-250,000 平方呎 | $34,999 + 超出 50,000 平方呎的部分每平方呎 $0.84 |
| 非住宅 | 超過 250,000 平方呎 | $202,999 + 超出 250,000 平方呎的部分每平方呎 $0.99(上限為 $400,000) |
| 混合用途 | 總面積不超過 5,000 平方呎 | $799 |
| 混合用途 | 總面積超過 5,000 平方呎 | 住宅及非住宅部分分開計算,住宅部分可獲 $129 或 $249 的稅額抵免(上限為 $400,000) |
| 未開發土地(無建築物的地段) | 土地面積不超過 2,000 平方呎 | $0 |
| 未開發土地(無建築物的地段) | 土地面積超過 2,000 平方呎 | $392 |
範例
- 一間面積為 2,000 平方呎的獨棟住宅:$129
- 一間面積為 4,000 平方呎的獨棟住宅: $129 + (1,000 x $0.42) = $549
- 一幢面積為 20,000 平方呎的公寓大樓:$249 + (15,000 x $0.195) = $3,174
豁免和減免
部分物業業主可能符合豁免或減免資格。請注意:長者及散房住宅(SRO)的稅務寬減須向舊金山交通局提出申請。該申請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可於本網頁取得。
| 誰符合豁免資格? | 可獲待遇 | 您需要申請嗎? |
|---|---|---|
| 於財政繳稅年度(7 月 1 日 - 6 月 30 日)的 7 月 1 日之前已年滿 65 歲,並居住於獨棟住宅地段內,以該處作為主要居所的業主 | 全額豁免 | 需要 |
| 於財政繳稅年度(7 月 1 日 - 6 月 30 日)的 7 月 1 日之前已年滿 65 歲,並居住於多戶住宅地段內的一個單位,以該單位作為主要居所的業主 | 長者業主居住並作為其主要居所的每個單位可減免 $249(稅款不得低於 $0) | 需要 |
| 於財政繳稅年度(7 月 1 日 - 6 月 30 日)的 7 月 1 日之前已年滿 65 歲,並居住於面積超過 5,000 平方呎的混合用途建築物的住宅部分,以該處作為主要居所的業主 | 僅住宅部分可獲減免 | 需要 |
| 散房住宅(SRO)單位,包括共用廚房及浴室 | 該部分建築面積不徵稅 | 需要 |
| 不徵收物業稅的物業或物業部分(例如許多政府、非牟利機構及宗教機構的物業) | 豁免 | 不需要 - 自動適用 |
豁免申請截止日期
您必須於 6 月 1 日或之前提出申請,方可獲得下一期稅單的稅款豁免。如果您的申請未於 6 月 1 日或之前以電子方式提交,或郵寄申請的郵戳日期遲於該日,或未附上所需文件,您將無權在即將開始的財政繳稅年度(7 月 1 日 - 6 月 30 日)獲得豁免或減免。您目前的申請將作為下一財政繳稅年度的申請處理。
申請方法
- 請在豁免申請網站填妥網上豁免申請,或下載紙本申請表並郵寄提交。豁免申請網站和紙本申請表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可於本網頁取得。
- 豁免請求將接受審核,您將收到批准或拒絕該請求的通知。獲批的豁免將反映在您的物業稅稅單上。
我需要每年重新申請嗎?不需要。獲批的豁免和減免會自動續期,除非您的情況有所改變。
重要日期
首筆地段稅將列於 2027-28 財政年度的物業稅稅單上。以下日期為預計日期,確認後將予以更新。
| 時間(預計) | 將進行的事項 | 您可採取的行動 |
|---|---|---|
| 2026 年 11 月 3 日 | 選民通過 H 提案 | 登記,以透過電子郵件接收最新訊息 |
| 2026 年 12 月 1 日 | 豁免申請的網站平台已開放 | 申請豁免或減免 |
| 2026 年 12 月 1 日 | 地段稅查詢工具可供使用 | 查詢您的地段以了解預計稅額 |
| 2026 年 12 月 1 日 | 調整申請的網站平台已開放 | 申請調整;必須於 2027 年 6 月 1 日或之前提交申請及所需文件,否則 2027-2028 財政繳稅年度的申請將被拒絕。您目前的申請將作為下一財政繳稅年度的申請處理。 |
| 2026 年 12 月 1 日 - 2027 年 6 月 1 日 | 審核豁免申請及調整請求 | 於 6 月 1 日或之前申請豁免或請求調整 |
| 2027 年 6 月 1 日 | 豁免申請及調整請求截止 | 申請豁免、減免及調整的最後一天 |
| 2027 年夏季 | 向主計官提交最終稅冊 | 無須採取行動 |
| 2027 年秋季 | 地段稅列於您 2027-28 財政年度的物業稅稅單上 | 與您正常的物業稅分期稅款一併繳交 |
請求調整
如果您認為您的物業類型或建築面積不準確,可請求調整。請最遲於 6 月 1 日透過網站平台提交調整請求,並附上所需文件。該表格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可於本網頁取得。
申請調整的截止日期
您必須於 6 月 1 日或之前提出申請,方可調整下一期稅單的稅款。如果您的申請未於 6 月 1 日或之前以電子方式提交,或郵寄申請的郵戳日期遲於該日,或未附上所需文件,您的請求將被拒絕。您目前的申請將作為下一財政年度的申請處理。
申請方法
- 請在調整申請的網站平台填妥申請表格,或下載紙本申請表格並郵寄提交。網站平台和紙本申請表格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可於本網頁取得。
- 請附上支持該項變更的文件,例如建築許可證、規劃圖、估值報告或市政府紀錄。詳情請參閱申請表。
- 調整申請將接受審核,您將收到書面決定通知。
- 如獲批准,您的稅款將於物業稅稅單發出前重新計算。
繳款方式
地段稅會加入您正常的舊金山物業稅稅單,即同樣分兩期繳交,繳款日期相同,逾期繳款罰則亦相同。首筆稅款將列於您 2027-28 財政年度的物業稅稅單上,該稅單將於 2027 年秋季寄出。
款項用途
所有地段稅收入均撥入「強化 Muni 基金」。該基金僅可用於支付:
- Muni 公共交通營運開支
- 管理該稅項和基金的開支
- 該稅項的退款
- 市主計官估計,自 2027-28 財政年度起,此稅項每年將帶來約 1.77 億美元的收入。
問責
- 市民監督:舊金山交通局董事會將委任一個市民小組,審查基金的收入及開支。
- 主計官年度報告:主計官每年將向市參事會報告基金的使用情況。
- 效率審查:一名獨立顧問將審查舊金山交通局的財務狀況及成本節省情況,並於 2028 年 4 月 1 日或之前向該局董事會提交結果。地段稅款項不得用於支付此項審查的費用。
租戶須知
如果您租住受租金管制的單位,業主可向您轉嫁部分地段稅。可轉嫁的款項以稅款的 50% 為限,每個單位每年上限為 $65。如果該單位獲豁免繳納此稅項,或者您的基本租金於 2027 年 6 月 1 日或之後訂定,則不得轉嫁稅款。如有關於稅款轉嫁的疑問,請聯絡舊金山租務委員會。
掌握最新資訊
登記,以接收關於重要日期、豁免申請的網站平台和通知的最新資訊。如有關於「強化 Muni 全民服務」地段稅的疑問,您可寄送電子郵件至 parcel@SFMTA.com 聯絡舊金山交通局。可提供免費語言協助。